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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琼价审批[2009]103号
【颁布时间】 2009-11-25
【实施时间】 2009-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6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价审批[2009]103号)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我省企业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琼人发函[2009]69号)收悉。鉴于你局试行《关于管理 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7]958号)规定标准期满,根据试行情况,经研究,现重新核定我省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通知如下:

  


  一、管理咨询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企业管理咨询实务》每人每科120元。其中上缴中国企业联合会考务费每人25元。

  (二)《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每人每科150元。其中上缴中国企业联合会考务费每人30元。

  


  二、考试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缴入省级国库,实行财政预算管理,支出纳入部门预算,按执收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拨。

  


  三、收费单位必须到省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证许可证,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关于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7]958号)同时废止。

  

  
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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