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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地要切实做好旱灾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对受旱灾影响较重地区,要及时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对达到国家应急响应标准的受灾省份,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及时转拨中央财政已经下达的冬令春荒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并在分配资金时向旱灾严重地区倾斜,有效解决受灾群众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问题。要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及时按月发放给农村低保对象,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六、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抓好资金的跟踪问效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预算,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投入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抗旱救灾和春耕生产需要。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要采取公示制,利用“一卡(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要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密切跟踪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今年,我部将组织对冬小麦抗旱浇水补助、县级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补助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财政部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