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环保厅
【发文字号】 鄂环办[2009]62号
【颁布时间】 2009-11-25
【实施时间】 2009-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6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环办[2009]62号)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环办〔2009〕56号)的精神,提高全省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夯实业务基础,增强应急监测实战能力。根据《湖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和2009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于2010年5月-6月开展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现将《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组织实施。

  

  附件: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引导和激发广大环境监测人员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热情,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为目标,本着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以技术比武为契机,在全省环境监测系统形成刻苦钻研、技能熟练、锐意进取、服务创新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环境监测管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兵 湖北省环保厅厅长

  

  副组长:李国斌 湖北省环保厅副巡视员

  

  成 员:刘义荣 湖北省环保厅科标处处长

  

  徐 松 湖北省环保厅人事处处长

  

  张文漫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制定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与技术比武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技术比武结果发布和技术比武总结;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

  

  主 任:张文漫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副主任:宋国强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吴 丹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程师

  

  成 员:曾 强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办副主任

  

  肖锐敏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总工程师

  

  罗 军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总工程师

  

  程为荣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主任

  

  马先锋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一室主任

  

  田一平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三室主任

  

  施敏芳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室主任

  

  (三)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外聘的资深环境监测专家人选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技术比武规则、评分细则及理论试卷;确定技术比武场地、设备;技术比武各阶段的评判工作;技术比武结果的统计分析等。

  

  主 任:吴 丹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程师

  

  人员组成:共12人。

  

  


  三、参赛队及人员

  

  参赛队:省、市、州、林区共18个监测站

  

  人 员:每队5人,其中,领队:1名,水质分析2人,废气监测2人。

  

  


  四、比武形式及内容

  

  (一)比武形式

  

  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预赛。由市、州、林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本辖区技术比武方案,组织辖区内环境监测站实施。预赛工作应于2010年1月底前完成,选出参加省级决赛的人选组成本辖区代表队。

  

  2.决赛。由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各市、州、林区环保局按照预赛成绩推荐4名选手参加决赛。

  

  (二)比武内容

  

  本次技术比武由理论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重点考核参赛人员掌握专业知识的全面性、实验室分析、现场操作技能的规范性以及熟练程度。

  

  预赛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各市、州、林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定(也可参照以下决赛考核的内容进行),决赛考核内容确定如下。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