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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环保厅
【发文字号】 鄂环办[2009]62号
【颁布时间】 2009-11-25
【实施时间】 2009-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6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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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理论考核

  

  (1)考核范围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和废水、酸沉降、噪声、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气和废气、生物、土壤、固体废物、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大型仪器分析、自动监测、污染减排以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多方面知识点。

  

  (2)考核形式

  

  理论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分a、b卷,满分100分,题型为:单选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等。

  

  (3)试题来源

  

  试卷由比武专家委员会编写并确定,其中60%来源于《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编);40%由专家委员会专家命题,经比武领导小组确定。

  

  (4)评分方法

  

  考核完毕后,由技术比武专家委员会根据标准答案和评分实施细则对试卷进行统一批阅,并在技术比武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下进行分数统计。

  

  2.操作技能比武

  

  (1)考核项目

  

  水:水中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盲样),要求在50分钟内完成,重点考核实验室分析基本操作的规范性以及分析结果的准确性。由各队水质分析2人参加。

  

  气: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现场监测,重点考核烟尘和二氧化硫现场监测操作的规范性及准确性。由各队废气监测2人参加。

  

  (2)物品配备

  

  技术比武组委会向各参赛人员提供高锰酸盐盲样和二氧化硫标气,其余设备、仪器以及原始记录报表等由各参赛人员自行配备。

  

  (3)评分方法

  

  水、气实际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由比武专家委员会根据《操作技能比武评分细则》进行现场考核和评分,并在技术比武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下进行分数统计。

  

  3.技术比武场地

  

  技术比武所需场地由技术比武组织机构和技术专家根据技术比武的要求,按照“选手相对集中,赛场设备设施完备、先进、安全且具有代表性,赛场内外环境适宜,交通方便”的原则选择确定。

  

  1.理论考试场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操作技能比武场所:(1)水中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盲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现场监测:待定。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12月上旬)。各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做好预赛准备工作。

  

  (二)比武预赛阶段:2010年1月底前,由各市、州、林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行组织完成预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决赛阶段:2010年6月底以前组织完成省级决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技术比武总决赛。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12月):对比武活动成效进行总结评估、表彰。

  

  


  六、奖项设置

  

  (一)评比方式

  

  团队总成绩:按照4人的理论成绩与操作成绩的总和排序。

  

  单项成绩:按照单项的理论成绩、水项目操作成绩、气项目操作成绩分别排序。

  

  (二)奖项设置

  

  团体奖3名;

  

  理论考核单项奖10名;

  

  操作考核单项奖各3名。

  

  奖项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在全省环保系统进行通报表彰。竞赛成绩纳入年度系统目标考核加分内容。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环保部门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积极认真地组织,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确保选拔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各地环保部门要联系当地环境监测工作实际,编制本辖区的比武实施方案,准备并组织本辖区的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要借此次活动掀起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加强监测队伍建设。

  

  (三)活动组织部门要加强宣传,弘扬先进,注重发掘报道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增添技术比武活动活力,扩大环保系统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认知度。

  

  


  八、其他

  

  (一)决赛时间另行通知,各监测站的预赛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二)本实施方案由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未尽事宜,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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