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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11]28号
【颁布时间】 2011-02-23
【实施时间】 2011-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7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办法

[接上页]
(六)提交评估报告。由评估人员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培训班背景情况、实施概况、评估实施情况、评估的结果(陈述及图示)及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的结论及相关建议等。

  第十五条  培训承办方开展教学评估的办法和程序自行确定。教学评估情况应以文字方式报告培训主办方。

第四章 评估结果的反馈与应用


  第十六条  建立培训质量评估档案。税务总局建立承担税务总局培训任务的有关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档案。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本单位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评估档案。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建立教学评估档案。

  第十七条  建立评估结果反馈机制。评估结果是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依据。每次评估结束后,培训主办方应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培训承办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承办方要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改进完善情况。

  第十八条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学员反应较好、培训质量较高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各级税务机关在培训任务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及相关政策支持。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由培训主办方或培训承办方主管部门督促培训承办方改进完善。对改进效果不明显或出现严重违反上级培训工作有关规定的,可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必要时可限制甚至取消其承办培训班资格。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第十九条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质量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完善培训项目、确定培训机构,并对所属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指导和考核。

  第二十条  培训主办方要认真组织实施评估,客观公正评价,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督促、监督培训承办方完善相关工作,不得随意简化评估或不评估。

  第二十一条  培训承办方要积极配合、支持培训主办方开展评估工作,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  所有评估参与者要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不得打人情分或报喜不报忧。

  

  附件1

  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测评问卷

  (此问卷由学员无记名填写)

  培训班名称:     培训机构:

  填写说明:请学员根据自己的真实感受,在每项“测评指标”右侧你认为恰当的“测评刻度”下空格内打“√”,每项只得选一个刻度,多选无效。

  

测 评 指 标

测 评 刻 度

分 

 

 

 

方案

目标定位

 

 

 

 

计划安排

 

 

 

 

课程设置

 

 

 

 

教学

师资水平

 

 

 

 

教学方法

 

 

 

 

教材资料

 

 

 

 

管理

人员配备

 

 

 

 

组织运行

 

 

 

 

管理水平

 

 

 

 

保障

住宿情况

 

 

 

 

伙食情况

 

 

 

 

服务情况

 

 

 

 

效果

获取知识

 

 

 

 

分享经验

 

 

 

 

促进工作

 

 

 

 

总 体 评 价

 

 

 

 

有无乱收费

 

有乱收费具体情况

 

 

具体意见 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制表

  

  附件2

  税务系统培训班相关工作检查表

  (此表由评估人员填写)

  培训班名称: 起止时间:

  培训班主办单位: 培训机构名称: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情 况

文书档案

1

培训需求调查有关材料

 

2

项目设计策划有关材料

 

3

教学计划、工作安排有关材料

 

4

教案、讲义

 

5

学员手册

 

6

学员学籍档案

 

7

培训课程及教师评估考核制度

 

8

项目评估、总结,课程及教学评估报告

 

教学管理

9

教学计划落实情况

 

10

规定课时完成情况

 

11

执行总局不准组织与课程教学无关活动规定情况

 

学员管理

12

学员注册登记情况

 

13

班委会等学员组织建立情况

 

14

班主任配备及工作开展情况

 

15

学员课堂管理措施

 

16

学员课外管理措施

 

经费使用

17

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18

用于教学及用于食宿经费比重

 

19

执行总局培训班收费规定情况

 

其他

20

 

 

21

 

 

22

 

 

结论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制表

  

  附件3

  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测评问卷汇总表

  (此表由评估人员汇总填写)

  培训班名称: 培训机构:

  培训人数: 参加测评人数: 参加测评人数占培训人数%:

  

测 评 指 标

测 评 结 果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方案

目标定位

 

 

 

 

 

 

 

 

计划安排

 

 

 

 

 

 

 

 

课程设置

 

 

 

 

 

 

 

 

本环节平均评价率

 

 

 

 

 

 

 

 

教学

师资水平

 

 

 

 

 

 

 

 

教学方法

 

 

 

 

 

 

 

 

教材资料

 

 

 

 

 

 

 

 

本环节平均评价率

 

 

 

 

 

 

 

 

管理

人员配备

 

 

 

 

 

 

 

 

组织运行

 

 

 

 

 

 

 

 

管理水平

 

 

 

 

 

 

 

 

本环节平均评价率

 

 

 

 

 

 

 

 

保障

住宿情况

 

 

 

 

 

 

 

 

伙食情况

 

 

 

 

 

 

 

 

服务情况

 

 

 

 

 

 

 

 

本环节平均评价率

 

 

 

 

 

 

 

 

效果

获取知识

 

 

 

 

 

 

 

 

分享经验

 

 

 

 

 

 

 

 

促进工作

 

 

 

 

 

 

 

 

本环节平均评价率

 

 

 

 

 

 

 

 

总 体 评 价

 

 

 

 

 

 

 

 

有无乱收费

 

票数

%

具体情况

 

 

 

 

 

填写 说明

①“票数”为选择某项测评指标某级测评刻度人员总数。

②“%”为“票数”占参加测评人数之比,为某一测评指标某一测评刻度的单项评价率。 ③“本环节平均评价率”为单项评价率的算术平均值。 

④“具体意见和建议”和有关座谈会情况另页归纳汇总。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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