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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财[2011]20号
【颁布时间】 2011-02-15
【实施时间】 2011-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7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主产区冬小麦弱苗施肥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2011年2月9日常务会议精神,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主产区冬小麦弱苗增施返青拔节肥给予补助。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如下:

  一、实施范围

  对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岛等省(区、市)冬小麦弱苗增施返青拔节肥给予补助。

  二、补助内容和标准

  在返青、拔节期间,对上述省(区、市)8000万亩冬小麦弱苗增施一次返青拔节肥,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

  (一)补助资金发放方式。省级农业、财政部门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尽快将补助资金下拨到县。由县政府组织财政、农业部门和乡

  (镇)政府确定具体的补助方式,统一组织实施。

  (二)补助资金兑现到户。各有关县(市)农业、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财政部门下拨(确定)的补助资金,抓紧制定小麦弱苗施肥补助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逐级上报备案。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各县(市)的补助资金数量、施肥 面积、具体补助方式等情况的汇总材料于3月底前分别报送农业部财务司和种植业管理司。

  补助发放要实行登记备案,农户认领后要有签字,并张榜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县级财政、农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三)弱苗施肥措施落实到田。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冬小麦弱苗的产生原因和分布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抓住春季气温回升的有利时机,结合抗旱浇水和天然降水,在冬小麦返青、拔节期间,对弱苗麦田普遍增施一次速效肥(尿素),促弱转壮增群体。冬小麦主产区落实弱苗施肥补助资金时,要配发一张明白纸,每个村配备一名农技人员,指导农民因地、因时、因苗科学施肥,确保施肥措施落实到田。

  四、保障措施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指导与服务,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到户,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全面、迅速、准确宣传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的主产区冬小麦弱苗施肥补助政策,尽快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各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加快拨付资金,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为抓好政策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分片包干,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把冬小麦弱苗增施返青拔节肥技术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

  四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驻点到乡,延伸到村,服务到户,确保政策落实。发改、物价部门要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哄抬价格行为,保持价格稳定。质检、工商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供销部门要充分发挥化肥流通主渠道的作用,增加货源投放。

  五是加强经验总结。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省级农业、财政部门于5月底前将政策落实情况上报财政部农业司、农业部财务司和种植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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