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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动疫控[2009]177号
【颁布时间】 2009-11-25
【实施时间】 2009-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7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沪动疫控〔2009〕177号)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当前,全球已有多个国家发现生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也在黑龙江省一屠宰场生猪中检出4份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阳性样品,其基因序列与目前人群中流行的甲型h1n1流感同源性达99%。国内人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扩散蔓延,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根据农业部相关要求和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沪畜牧办[2009]45号)文件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区县应继续做好生猪临床观察,扩大抽样监测,抓好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养殖密集区、养猪场、交易市场、屠宰场及引进种猪的监测工作,增加采样检测数量。近期,我中心将结合市级以上种猪场疫病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地区的直接采样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加强养猪场综合防疫管理。各区县应指导养猪场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制度,强化各项生物安全措施,对辖区内养猪场开展一次集中消毒灭原工作。同时,应充分发挥基层防疫队伍的作用,密切关注辖区内猪群健康状况。

  

  


  三、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各区县应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强化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

  

  


  四、切实加强应急准备。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报告,有效反应、及时应对。

  

  


  五、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尤其应加强对辖区内的规模猪场、专业户及屠宰场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对近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我中心郊区动物防疫科。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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