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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赣交公安字[2009]39号
【颁布时间】 2009-11-24
【实施时间】 2009-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7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应对雨雪天气切实加强公路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应对雨雪天气切实加强公路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交公安字[2009]39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项目办:

  为积极应对雨雪天气,切实加强公路运输保障工作,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应对雨雪天气切实加强公路与道路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明电[2009]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公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充分汲取2008年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完善雨雪灾害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工业用盐、草麻袋和砂石材料,落实应急除雪机械和设备,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用。

  


  二、请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路况、气象等信息,提醒司乘人员安全行驶,减少因雨雾天气引发的交通事故。路政部门要加强公路巡查,及时处置影响行车安全的各种突发事件。当因能见度低等原因导致交通管制时,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路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引导车辆分流,维护收费站秩序。

  


  三、出现雨雪天气,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请路政总队、联网中心和通讯总站按照《国庆长假期间高速公路路阻信息报送方案》的要求,将每日路阻情况于14:30前报送省厅,遇有突发重大路阻信息,及时上报(工作日报厅运安处:0791-6243726;其它时间报厅应急办:0791-6243110)。请路政总队及时登录“中国公路信息服务网”,网上填报路阻信息。

  


  四、各重点工程项目办、各高速公路技改项目办应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积极应对雨雪天气。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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