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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授权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市政府将根据有关政策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范围进行适时调整,尚未纳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范围的企业,要在条件成熟时逐步纳入。今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及企业名称变更,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随时予以公布。 附件: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 二οο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 一、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1、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2、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3、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4、潍坊恒宇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潍坊新立克集团有限公司 6、潍坊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 8、潍坊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潍坊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0、潍坊港有限责任公司 11、联合润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12、潍坊市热力有限公司 13、潍坊市投资公司 14、潍坊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15、潍坊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16、潍坊市煤气总公司 17、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二、市国资委参照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监管的事业单位和企业 19、潍坊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 20、潍坊市三河投资经营公司 21、潍坊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2、潍坊广播影视集团 23、潍坊报业集团 24、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5、山东潍焦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