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十四、制定实施方案 各试点县(市、区)要在做好人口结构调查摸底和配套资金预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省新农保试点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各地要注意发现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