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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壶关三嵕庙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壶关三嵕庙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当缩减庙前道路宽度。 (二)庙北盲路设置不合理,应依地形进行调整。 (三)服务用房及厕所外立面、装修应采用传统民居形式。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并按相关要求深化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由你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