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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1]201号
【颁布时间】 2011-03-03
【实施时间】 2011-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8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壶关真泽二仙宫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壶关真泽二仙宫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201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壶关真泽二仙宫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消防通道建设应随自然地形布设,不宜建成人工环形通道。

  (二)进一步研究现有耕地对绿化设计的影响。

  (三)弱化管理用房时代和等级特征,保持简洁古朴风格。

  (四)绿化植树尽量采用本地树种。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并按相关要求深化各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由你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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