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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宁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09-11-24
【实施时间】 2009-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9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西宁市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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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其他事宜

  

  (一)各区(县)、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健康体检工作作为保障干部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干部健康体检不仅要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并做到有督促、检查,落实到位。

  

  (二)各区(县)、各部门的相关机构要认真做好对体检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体检对象相关档案,体检补助经费不能发放给个人(异地安置的离退休厅级干部除外),各区(县)、各单位应及时与确定的定点医院联系,分期分批做好年度体检工作,保证年体检率达本单位总人数的98%以上。

  

  (三)2009 年全市体检人员的职务任职、职称聘用和在编在岗的时间截止到2009年6 月30 日。市、区(县)健康体检工作时间从2009 年10月开始至12 月30 日。

  

  (四)市、县级定点体检医院认真做好体检结果的总结报告工作,体检工作总结、体检结果于每年1月10日前上报西宁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医政处)。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市级在职厅级干部的体检结果于1 月15 日前汇总上报省卫生厅干部保健局。

  西宁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赵文琦 范丽荣

  联系电话(传真):0971原626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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