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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其他事宜 (一)各区(县)、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健康体检工作作为保障干部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干部健康体检不仅要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并做到有督促、检查,落实到位。 (二)各区(县)、各部门的相关机构要认真做好对体检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体检对象相关档案,体检补助经费不能发放给个人(异地安置的离退休厅级干部除外),各区(县)、各单位应及时与确定的定点医院联系,分期分批做好年度体检工作,保证年体检率达本单位总人数的98%以上。 (三)2009 年全市体检人员的职务任职、职称聘用和在编在岗的时间截止到2009年6 月30 日。市、区(县)健康体检工作时间从2009 年10月开始至12 月30 日。 (四)市、县级定点体检医院认真做好体检结果的总结报告工作,体检工作总结、体检结果于每年1月10日前上报西宁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医政处)。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市级在职厅级干部的体检结果于1 月15 日前汇总上报省卫生厅干部保健局。 西宁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赵文琦 范丽荣 联系电话(传真):0971原6265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