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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1]29号
【颁布时间】 2011-03-14
【实施时间】 2011-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原市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原市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统筹协调全市电网规划与建设工作,促进电网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固原市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范宏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西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朴  市发改委主任

  彭建宁  固原供电局局长

  成 员: 陈彦杰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席玉鑫  市工信局副局长

  计发东  市国土局副局长

  刘志安  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志忠  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泰保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进德  市环保局副局长

  魏志刚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 鹏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自平  市林业局局长

  祁德才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 放  固原供电局总工程师

  李志菊  原州区政府副区长

  李俊国  西吉县政府副县长

  陶文科  隆德县政府副县长

  李国才  泾源县政府副县长

  吴 璞  彭阳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领导和全面协调电网规划和工程建设,研究、决策电网规划和建设中重大事项;研究制订电网规划和建设相关政策;确定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重点建设的电网项目;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规划选址、土地使用和征地、拆迁、建设区域内其他设施迁改以及青苗补偿标准等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陈彦杰兼任,副主任由李放兼任。主要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加快固原电网建设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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