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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冀农传字[20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3-12
【实施时间】 2011-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9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防范大风降温天气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防范大风降温天气的紧急通知

  (冀农传字[2011]7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牧)局,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

  据省气象台预报,受从蒙古国东移南下的强冷空气影响,我省从13日到15日将出现大风降温天气。省气象台今日17时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从明天上午开始,全省大部分地区自北向南有偏北风4-6级,局部伴有扬沙;午后开始,渤海西部中部海面及东部沿海有东北风7-8级,阵风9级;14-15日,全省各地最低气温将普遍下降8~10℃,局地下降10~12℃;最低气温中南部降至-2~2℃,坝上地区降至-16~-11℃,其他地区降至-10~-6℃。受冷空气影响,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张家口北部、承德北部有短时小雪;明天夜间到14日,石家庄、沧州及以南地区有短时小雨天气。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大风降温天气防范工作。要加强麦田管理,南部适宜地区,引导农民群众开展麦田浇水,御寒增温。要做好蔬菜设施大棚的加固、防风工作,棚室蔬菜停止浇水,注意防寒保暖。要做好畜牧养殖厂(棚)的加固保暖,确保畜禽安全度过大风降温天气。要加强对草原的巡视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确保不发生等级以上火灾。沿海地区要指导渔船就近回港避风,加强育苗生产等设施渔业的防风管理,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春季气候变化频繁,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做好农业生产的指导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遇有重大情况随时向省农业厅报告。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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