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推进改革创新。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依靠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提升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征地制度和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和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以简化规范审批程序、提高效率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审批制度改革。2011年上半年,在规范运行全省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试点的基础上,分别启动商丘市开展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试点,信阳、南阳市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制度试点,郑州、洛阳等市开展土地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通过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并制订制度,探索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的有效途径。 (四)严格考核奖惩。各级要加强对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工作成效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年中、年末分别组织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和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安排相挂钩。完善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保障群众权益。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保障民生。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全面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全面推行征地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在农村土地整治的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禁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强拆强建。在土地流转、旧房拆迁、新居建设等方面要提供多种选择,做到事前农民愿意、事中农民参与、事后农民满意,从源头解决国土资源领域的各种纠纷和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