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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宽政发[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3-09
【实施时间】 2011-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0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宽政发〔201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县林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县政府成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成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亮 代县长

  常务副组长:宋晓虎 副县长

  副 组 长:仇 宽 农办主任

  刘 刚 林业局局长

  成 员:王玉成 发改局局长

  任 凭 财政局局长

  孙克劣 国土局局长

  姜春海 环保局局长

  孙 兵 交通局局长

  商洪军 农经局局长

  邹树良 水利局局长

  巩龙琴 旅游局局长

  赵锋镝 招商局局长

  刘庆堂 服务业局局长

  于功川 经信局副局长

  杨 光 住建局副局长

  黄 波 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刘刚兼任,副主任由县林业局副局长黄波兼任,成员单位有:6个国营林场、林业调查规划院、林政资源科、计财科、国管科、生态办、经营科。

  各乡镇要组建相应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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