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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9]208号
【颁布时间】 2009-11-24
【实施时间】 2009-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0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今冬明春农产品应急销售协调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今冬明春农产品应急销售协调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20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区香蕉、柑橙、冬菜等农产品应急销售,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今冬明春农产品应急销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产品销售办公室、运输协调办公室、技术指导办公室、资金管理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曾东(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章远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由自治区经委、财政厅、农业厅、交通厅、商务厅、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南宁铁路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协调促进我区今冬明春农产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今冬明春农产品应急销售的政策措施。

  

  


  二、协调小组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

  

  主 任:韩庆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主任:李万富(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交通厅、商务厅、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南宁铁路局等部门的人员参加。

  

  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经处黄永辉同志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今冬明春农产品应急销售的各项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做好促进农产品应急销售有关工作;负责收集和分析农产品应急销售情况,分析判断农产品销售形势;负责编写工作简报、综合信息和起草相关文字材料;负责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产品销售办公室。

  

  主 任:熊家军(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副主任:阙光凤(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

  

  自治区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的人员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农产品区内外市场开拓;负责监测分析农产品应急销售动态和信息,及时向综合协调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和信息;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农产品销售的对策措施。

  

  (三)运输协调办公室。

  

  主 任:周一农(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副主任:任少卿(南宁铁路局副局长)

  

  自治区经委、财政厅、农业厅、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特货公司南宁营业部的人员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香蕉等农产品的运力协调工作;负责协助财政补贴政策的兑现;负责监测分析农产品应急运输信息,及时报送农产品通过公路、铁路外运数量;负责研究提出确保农产品运输畅通的对策措施。

  

  (四)技术指导办公室。

  

  主 任:韦祖汉(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副主任:王强(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自治区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的人员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产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负责收集报送农产品产量、销售量、销售价格等相关信息,分析判断农产品产销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收集各市各部门农产品应急促销工作动态,收集掌握有关领导对农产品促销工作的指示精神及重大活动情况,收集整理每日农产品应急销售综合信息送综合协调办公室。

  

  (五)资金管理办公室。

  

  主 任:吴云(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副主任:郭绪全(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自治区交通厅、南宁铁路局、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人员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筹措农产品应急销售各项补贴资金;负责补贴资金(包括运输证)使用管理及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今冬明春农产品应急销售工作。综合协调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与其他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各办公室牵头单位要指定1名业务处长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参加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

  

  (二)各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大宗农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和价格的预测,做好农产品应急销售相关工作。各市要把机构设立情况报综合协调办公室备案。

  

  (三)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指派1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名单报综合协调办公室。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办公室。

  

  综合协调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发展大厦13楼(东面)。

  

  联系电话:0771-2328285,13978608612

  

  传真:0771-2328284

  

  电子信箱:gx0911@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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