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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农业办电[2009]111号
【颁布时间】 2009-11-24
【实施时间】 2009-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0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09广西(网上)香蕉节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09广西(网上)香蕉节的通知

  (桂农业办电〔2009〕111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广西香蕉销售重要批示和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根据我厅工作部署,经研究,定于2009年11月25日起在广西农产品贸易网上举办2009广西(网上)香蕉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农业局要高度重视,组织所辖县(市、区)收集香蕉产品相关供求信息、产品图片资料和周边信息(如农业生态游、当地香蕉生产历史、名特优品种介绍、相关小常识等),并上传到广西农产品贸易网对应栏目。同时落实1-2名专(兼)职信息员专门负责香蕉节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宣传工作,随时了解销售进展和价格变化,掌握流通过程中的新动态、新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优化流通环境,促进货畅其流。

  

  


  二、广泛发动当地香蕉种植大户、协会、生产经销企业组织产品有关信息参与网上办节促销,指导商家向其客户宣传办节情况,使更多客户关注香蕉节。多形式、多途径做好企业和客商参加网上香蕉节的有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信息网络等宣传渠道发布香蕉节信息,营造宣传氛围,切实加强香蕉节宣传促销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依托广西农产品贸易网以及市、县(市、区)农业局信息网站,大力推进香蕉网上促销。加强香蕉市场价格、供求等信息收集、整理与发布工作,大力推动网上交易和对接,鼓励市场主体上网展示,并在市、县级农业信息网上做好香蕉节图标链接工作。暂未启用或不会使用广西农产品贸易网网上农产品节相关功能的农业局协办人员请及时与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黄小莹,联系电话:0771-2182853,电子邮箱:hxy@gxny.gov.cn。

  

  


  四、为了更好统计网上香蕉节成效,请各市农业局于办节期间将当地促成销售量、销售额、带动第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以及典型成功例子等有关统计数据资料于每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联系人:王汲生,联系电话0771-2182853,电子邮件:zxh@gxny.gov.cn。

  

  请各市农业局迅速将本通知传真至所辖县(市、区)农业局。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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