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3-03
【实施时间】 2011-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0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试点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市教育局和教材编辑办要加强对试点实验学校的指导和协调,努力使试点实验取得预期效果。

  5、在地方教材正式实施之前,认真进行试点实验是重要的一项工作,要认真做好。试点实验工作要纳入各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试点工作结束后,将进行总结,对在地方教材试点实验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县(区)、学校和教师进行表彰。

  6、在试点实验工作中,凡不按要求去做,工作效果不明显,或应付了事,影响工作开展的要通报批评。

  7、各县(区)和学校要有开展地方课程教材的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明确工作进程和任务,期中、期末及试点实验结束时都要有分析总结,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和教材编辑办公室。

  8、按照此文精神,各县(区)和学校要将试点实验工作具体实施安排于3月10日前报市教材编辑办公室,现在只报小学的。有关部门原发的文件与此文不一致的按此文执行。

  编辑出版固原市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是市委、政府一项重大决策,功在当代,利于千秋。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工作,为真正出一套有特色、高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好教材做出贡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