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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1-03-02
【实施时间】 2011-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0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查处机荷高速公路余泥渣土乱倒现象督办情况的复函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机荷西路政队:

  

  转来《关于请求查处乱倒余泥渣土的函》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督促市环卫处和宝安区城管执法局赴大浪、石岩街道办现场调查处理,并督办相关街道加大整治力度解决来函反映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机荷高速公路k392+600处(大浪街道管辖范围)左右两侧自2007年以来陆续有不法分子倾倒余泥渣土,大浪街道行政执法队多次组织人员进行设卡和蹲点伏击,如:2010年10月1日在该地查扣填埋作业的推土机1台,2011年1月20日在该地查扣涉嫌非法倾倒余泥渣土的泥头车2台。目前大浪街道已在非法倾倒点入口处挖沟设卡,乱倒现象基本得到控制。

  

  二、机荷高速(石岩溪之谷段)存在余泥渣土堵塞高速公路排洪沟现象。据调查,该处乱倒余泥渣土系因高速公路公司维护机荷高速危险边坡,施工工人误将部分工程余土倾倒至排洪沟内造成。石岩街道执法队已责成责任单位限期自行整改清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三、我局将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我市公路、高速公路周边余泥渣土巡查管理力度。发现乱倒或非法受纳余泥渣土问题时,一律纳入当月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渣管专项考评计分,同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区渣管部门和街道行政执法队伍到场调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我局还将定期对全市余泥渣土专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检查情况列入街道综合执法年度达标考评工作。

  

  此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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