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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函[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02-26
【实施时间】 2011-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1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泸市府函〔201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10年,各区县在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个四”发展战略,努力构建和谐泸州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完成了2010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为泸州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泸州市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区县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经市政府审定,古蔺县、龙马潭区、江阳区、叙永县为一等奖,合江县、泸县为二等奖。

  

  希望各区县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力争在2011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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