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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忻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09]188号
【颁布时间】 2009-11-21
【实施时间】 2009-1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4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宣传报道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宣传报道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88号)


  

  忻州市新闻处、忻州日报社、忻州电视台、各驻忻新闻单位:

  

  为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宣传报道工作,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对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新闻审批把关制度,规范审核程序,保证报道质量。具体规定如下:

  

  


  一、规范报道内容

  

  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现场办公,以及召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及重大活动;涉及市政府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通报、公示、新闻发布。

  

  


  二、把握报道原则

  

  政务宣传报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讲求政治原则和社会效益,既要体现时效性,更要体现真实性。

  

  


  三、把好报道质量关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进行审核把关,把好政策关、事实关、文字关、数据关以及涉密关,坚决避免因信息失误、报道偏差、失密泄密造成不良影响。

  

  


  四、具体审核程序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报请市长批谁,新闻发布会议内容,由市政府秘书长把关。对一般性工作会议和政务活动的报道,由相关记者拟稿,经市政府秘书长或秘书长指定人员审定后发布。特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报道,由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发布。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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