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学组发[2009]38号
【颁布时间】 2009-11-20
【实施时间】 2009-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4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

  (内卫学组发〔2009〕38号)


  

  各盟市、旗县医疗卫生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要求,遵循卫生部行业指导的工作原则,现就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首要任务。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和自治区规定书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帮助党员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理解,加深对落实卫生政策特别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理解,充分认识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对“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全会精神上来。要采取多种手段、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广大党员参加学习,保证学习的全覆盖。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指导组成员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抓紧学习、善于学习,做到学以益智,学以励志,升华认知,在边学习、边实践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梳理和查找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认真开展调研走访,倾听民声、汇集民意,集中民智,查找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推进党内民主、发展基层民主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查找限制和阻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问题,查找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查找和梳理出来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主客观原因,及早考虑整改落实措施,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本着结合实际、讲求实效、注重实践的原则,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活动始终。

  

  各地、各单位在抓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还要着力抓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协调联动,把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形成的科学发展共识、惠民利民政策、体制机制成果等通过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基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解决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制定措施边改的工作思路,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上下功夫,要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要把“机关为基层服务,基层为群众服务,共同解决群众就医需求”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卫生组织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为着力点,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当前,各项医改任务已陆续启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强化绩效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内涵建设,加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卫生三级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的规划与建设,积极倡导“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要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要配合新农合“扩面提标”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大力开展以方便群众就医为核心的 “一证通”制度,服务好参合农牧民;要加强健康档案建设,努力为城市社区居民和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全程、全方位医疗卫生服务;要开展以培育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重点的卫生院长挂职活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水平;开展以培养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骨干为重点的进修活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能力。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