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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本部项目理工实验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本部项目理工实验楼初步设计的函》(桂教函[2009]765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办学实力,改善办学条件,原则同意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本部项目理工实验楼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9417平方米,其中,建设教授工作室1270平方米、本科生实验室及附属用房11027平方米、研究生实验室及附属用房7120平方米。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11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3500万元,项目学校自筹617万元。 四、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施工图设计时优化污水处理和电气方案。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有关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本部项目理工实验楼初步设计概算表(略)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