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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现场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4月上旬在山东省枣庄市枣庄矿业集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2011年宣传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为“十二五”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参会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计划单列市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相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和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负责人。 邀请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 邀请部分中央媒体记者到会采访。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参会代表由企业所在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并汇总参会人员名单后统一上报,其中煤矿企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落实。总局宣教中心负责通知参会的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4月7至8日开会,会期两天。6日报到。 地点:枣庄矿业集团接待中心(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泰山路107号,电话0632-4080112)。 4月6日在山东济南(遥墙)机场、江苏徐州(观音)机场、济南火车站、枣庄火车站安排接站。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分别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联系人及电话:李豪文、王法舰,010-64463304、64463534〈传真〉)和枣庄矿业集团接待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戴光道,18963289688;王建启,18963284666,0632-4081116〈传真〉)。 附件: 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报名回执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各1名。计划单列市安全监管机构分管负责人1名。 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各1名(与省级安全监管局合署办公的单位,只参加2人)。 三、总局办公厅、人事司,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部,宣传教育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信息研究院、煤矿文工团,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煤矿文联负责人各1名。 四、总局政府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中国安全生产杂志、劳动保护杂志的记者各1名。 五、部分中央企业代表各1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六、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负责人各1名。 (一)地方企业。 北京市:北京铁路局,航卫通用电气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河北省: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云驾岭煤矿。 山西省: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不锈线材厂,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选煤厂,大同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台煤矿,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庄煤矿,山西焦煤集团曹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