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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告2011年2号
【颁布时间】 2011-03-10
【实施时间】 2011-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5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告2011年2号--关于进口福特稳达汽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警示通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告

  (2011年2号)


  

  
关于进口福特稳达汽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警示通告

  


  因进口福特稳达(windstar)汽车副车架缺陷,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代表福特汽车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了报告,将召回1999年至2003年款的进口稳达汽车。据该公司统计,拟召回汽车的生产日期区间为1998年4月16日至2003年7月3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260辆。受影响的车辆如在高腐蚀地域(如冬季在道路上使用化雪盐的地区)长期使用,车辆的副车架下控制臂后连接法兰或者副车架后端车身固定点将会从副车架上脱落,将导致车辆方向失控,进而增加碰撞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经评估,该缺陷严重时会导致车辆方向失控,且无警告指示,易发生事故,风险高。为保护国内消费者安全,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发布关于进口福特稳达汽车的风险警示通告:

  

  一、请相关车主立即与就近的福特品牌经销商取得联系,或拨打福特免费服务热线800-810-0740,安排免费检查和维修事宜。

  

  二、请福特汽车公司尽快完成相关技术维修措施的验证,及时为车主开展维修,并采用多种有效方式,提高完成率,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中国消费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监督,并关注该品牌其他进口车型是否存在类似风险。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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