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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214号
【颁布时间】 2011-03-03
【实施时间】 2011-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5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2011中艺博国际画廊博览会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2011中艺博国际画廊博览会的批复

  (文市函〔2011〕21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京文外发[2010]88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艺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至24日在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举办2011中艺博国际画廊博览会;同意邀请国内外60余家画廊到北京参加展览。参展人员往返旅费、在京期间食宿费用及参展所需费用自理。

  请认真做好博览会的组织工作,对展品内容严格把关,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展览顺利举办。国外参展单位确定后,将参展单位及作品名录报送我部审核。如有台湾地区的参展单位,请将参展单位、人员名单及作品名录报我部审批。活动期间注意不得出现“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问题。活动结束后2周内,请将书面总结报我部备案。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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