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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人社办发[20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3-21
【实施时间】 2011-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5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人社办发〔2011〕24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为提高全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素质,进一步规范人才市场中介行为,经研究,定于2011年4月份在杭州举办一期全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人才资源开发基本理论;

  

  (二)人才市场发展与管理;

  

  (三)人才中介职业规范;

  

  (四)人才中介职业相关法律法规。

  

  二、培训对象和条件

  

  全省目前正在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员或今后有志于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员。

  

  参加培训的对象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遵纪守法,表现良好。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4月13-15日,为期3天。

  

  培训地点:杭州山水宾馆(杭州市教工路187号,电话:0571-88838287)。

  

  四、报名方法

  

  (一)参加培训人员,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 (表式见附件,可从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浙江继续教育网www.jxedu.com.cn下载),并附学历证书复印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8日。此次培训工作委托省继续教育院具体承办。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及时将报名材料寄送省继续教育院,也可先与省继续教育院取得电话联系,以便能及时报名参加培训。

  

  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省人才市场一楼大厅省继续教育院服务窗口。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于报到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版)。

  

  五、其它事项

  

  (一)培训费用由省继续教育院根据有关规定收取。

  

  (二)培训结束将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浙江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三)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自理。如需帮助解决住宿的,可事先委托省继续教育院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省继续教育院,曾鸿

  

  联系电话:0571-88394292

  

  传真:0571-88394295

  

  邮编:310005

  

  附件:浙江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浙江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最高学历

 

住 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聘用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工作

学习

培训

经历

 

备注

是否需要帮助解决住宿:是,否



  说明:1、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真实准确。

  2、本表一式2份

  3、培训期间中餐由会务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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