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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穗建筑[2011]233号
【颁布时间】 2011-03-14
【实施时间】 2011-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6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穗建筑[2011]233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1]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市属建筑业企业请于2011年3月30日前在网上填写2010年年报数据,可直接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在线填写,并请打印由该系统生成的报表(每张报表均须加盖企业公章)送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各区(县级市)建设局要组织本辖区内的建筑业企业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计培训,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和系统操作,督促企业落实统计工作责任人(培训时间和地点由省建设信息中心另行通知)。

  三、各区(县级市)建设局要明确建筑业统计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填写《建筑业统计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于3月30日前反馈我委,并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通知精神,每月20日(1月免报)前在线填报(节假日不顺延)。若分管负责人和办理人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委变更情况。

  (市建筑业联合会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13号9楼,电话:83542907、83124839,联系人:关美伴、袁方正,邮编:510045,传真:83546700)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10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1]42号)(略)

  2.建筑业统计工作人员名单(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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