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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按照严格依法、方便快捷、保障权利的原则,进一步畅通工作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答复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公共利益评估机制,对申请人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认真研究难点、热点问题的申请,提高回复质量。 (九)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充分利用公众信息网络平台,逐步扩大网上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服务。 (十)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完善工作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及保密审查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得到全面落实。 三、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一)继续清理现有审批事项。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府和中介组织分开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可以解决的事项,通过加强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多个部门或环节重复交叉审批增加行政成本和管理相对人负担的事项等,坚决取消,切实做到“应减必减”。 (十二)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审批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办事透明度低,程序繁琐,时限过长,工作效率低下,不能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等现象,要通过加强审批流程管理、创新审批运行机制、健全审批实施制度等,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运转。 (十三)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监控。对行政审批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是当前滋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监督体系,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控机制,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监控,防止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十四)深入开展改革探索。目前,很多地区和部门在审批制度管理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有的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建制地向服务中心集中,有的探索审管分离的模式等,这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条件成熟的地区,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特别是已建立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地区,要严格实行“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审批人员集中”。要进一步理顺政府审批职能部门与进驻中心窗口、中心与窗口的关系。 四、加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十五)进一步明确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政务(行政)服务中心是地方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政务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对中心的机构职能、管理制度、运行模式、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发挥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 (十六)加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制度建设。要完善并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等制度,确保中心办理的各项工作在制度规范内运行。要加强中心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中心工作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公开透明、高效廉洁、 (十七)完善政务(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要在对审批事项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扩大进驻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范围并充分授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逐步探索加强全市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加快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做到上下联动,有效衔接。 五、进一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政务公开不断深入。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组织外出学习考察、集中授课等,加强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十九)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机构职能作用。 (二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以先进的理论引导政务公开实践。发挥政务公开示范点和先进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