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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建城[2011]147号
【颁布时间】 2011-03-09
【实施时间】 2011-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6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建城〔2011〕14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城管局,无锡市政园林局、苏州市市容市政局,徐州、苏州、宿迁市水务局:

  

  现将《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认真做好2011年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保障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以节约型城乡建设为抓手,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转型;以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与水平;以长效化、科学化、精细化为目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改善民生、服务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做好保障。

  

  一、继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继续推进苏中、苏北地区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规划的实施,研究制定加快推进苏中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新增供水能力100万立方米/日;新增100个区域供水通水乡镇。

  

  2、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以太湖、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通榆运河沿线等为重点,加强城镇水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大力推行控源截污,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全省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以上,新增污水收集管网2500公里,其中太湖流域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管网2000公里。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督查和技术指导,规范建设行为,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提高建设运营水平。

  

  3、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开展污泥规范化处置技术、政策研究,加强引导和示范,全面提升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全面推进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增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500吨/日以上,全省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7%。

  

  5、积极做好“西气东输”南通支线、宝丰支线等沿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争取与上游管线同步投入运行。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000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20万户。

  

  6、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消除城市内涝片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督促指导各地编制(修编)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制定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突出抓好城市内涝频发区的治理工作。

  

  7、推进城市道路设施建设,新增城市道路面积1500万平方米。

  

  二、提高城市供水供气等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安全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1、突出做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修订完善《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达标考核标准(试行)》,部署开展城市供水安全达标考核工作。根据我省城市供水安全形势及特点,组织开展太湖、淮河等重点流域的供水安全督查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处理和安全保障措施。部署有条件的城市开展供水系统的水源污染风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继续推进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和深度处理。加强供水检测能力建设,全省县以上供水企业全面建成等级水质检测化验室。

  

  2、继续抓好燃气市场管理和安全管理。根据《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试行),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配合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视察活动,推进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清除工作,强化燃气经营市场管理。

  

  3、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加大对城市桥梁隐患整改的力度,加快城市危桥改造,对问题突出的城市组织开展督查。按照《江苏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做好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4、提高城市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质量。落实省委《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城市供水供气、市政养护、市容环卫等四个行业开展主题活动,全面实施供水、燃气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服务公开和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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