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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3-11
【实施时间】 2011-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7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安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从2008年起,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祭祀活动呈现出人流集中、人流量大的特点。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在祭祀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殡葬管理条例》、《淮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2.启动条件

  2.1火灾。现阶段群众祭扫的习俗大多以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为主,而墓区内草木茂盛,极易引发火灾。

  2.2交通事故。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出动私车扫墓,车流人流混杂,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3拥挤踩踏事件。由于祭扫人员众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以及狭窄地段容易引发拥挤踩踏事件。

  2.4群众斗殴事件。由于祭扫人员众多,有的是举家扫墓,一些小的误会、口角、拥挤、磨擦极易升级为群体性的斗殴事件。

  2.5祭扫人员突发疾病。由于祭扫时墓区空气状况恶劣,一些祭扫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因身体状况不佳而引发身体不适。

  3.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区)、乡(镇、街办)人民政府设立清明祭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3.1市应急指挥机构及工作办公室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外宣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淮安工商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市消防支队、市广播电视台、淮安日报社分管负责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3.2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指挥部负责研究决定全市清明祭祀活动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应急指挥工作。

  3.3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的应急值守,调研分析相应的数据,报送信息情报,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指挥部;总结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通报有关情况;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3.4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应急办职责: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和督办。

  --市外宣办职责:组织协调全市殡葬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市民政部门职责:负责对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对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对清明祭祀活动的现场秩序进行维护和引导等。

  --市公安部门职责:维护祭祀治安,协助突发事件的调处,依法查处祭祀活动中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不法分子;制定疏导方案,保障祭扫场所周边的交通畅通,协助殡葬服务单位维护秩序,加大对改装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无牌无证车运送遗体和运送祭祀群众的管理查处力度,确保祭祀活动安全。

  --市城管部门职责:依法查处市区(特别是重点祭扫地区周边)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纠正群众随意焚烧祭祀物品的行为。

  --市交通运输部门职责:加强运力调度,保障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班次和车辆营运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及时发布祭扫道路交通信息,避免车流高度集中。

  --市工商部门职责:监管并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丧葬用品行为;加大对殡仪服务市场的管理力度,打击非法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活动,维护丧葬用品和殡仪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市农业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布森林和火灾信息;查处打击私自占林、毁林建墓行为,加强对林地建墓祭祀活动的防火工作。

  --市卫生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应急救护队伍,落实救护车辆,对发生的伤、病员及时进行抢救,确保祭祀群众生命安全。

  --市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市环保部门职责:负责查处因祭祀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市信访部门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因清明祭祀活动引发的上访事件。

  --市消防部门职责:做好清明祭扫期间防火工作,协助森林消防部门扑救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市广播电视台、淮安日报社职责:利用清明节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殡葬改革对于节约土地、林业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深远意义;宣传绿色殡葬、生态葬法等殡葬理念和先进殡葬典型;宣传殡葬工作新的发展成就、惠民政策、服务措施、服务项目等,营造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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