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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宽政发[201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3-09
【实施时间】 2011-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宽政发〔201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遵照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文件精神,做好辽宁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林函规字[2010]18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由县林业局牵头承办,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配合,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林业局的意见以及省林业厅的具体安排,积极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达到优化林地结构布局,统筹林地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科学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林地科学管理,为发展我县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推动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基础准备。

  一是组织准备。成立由代县长周亮为组长,副县长宋晓虎为常务副组长,农办主任仇宽、林业局局长刘刚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刘刚兼任,副主任由县林业局副局长黄波兼任。

  二是技术准备。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数据和图表准备与整理等工作,制订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为规划编制做好前期技术准备。

  三是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立规划期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主要目标和相应的调控指标,明确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区域统筹、差别管理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政策措施,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大纲制订工作。

  (二)实施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召开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落实任务,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技术培训。对县、乡两级林业业务骨干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统一方法、明确标准,指导基础数据校正等。

  三是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对涉及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专题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主要有:林地保护利用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措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的关系;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公益林地总量及分项控制;林地保护分级分等技术标准;主体功能区与林地保护利用关系;规划管理创新与规划实施保障研究等。

  四是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论证评审。

  依据技术方案等要求,县级规划编制大纲要广泛征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农经、交通、水利等单位意见,并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形成规划成果材料。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四)成果报批。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进度安排

  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基础准备工作(2011年3月中旬前)。

  成立编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制订,开展县、乡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业务骨干技术培训,召开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议。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1年3月中旬-2011年10月末)。

  林地落界(2011年3月中旬-4月上旬)。各乡镇利用最新的航拍影像图与二调林相图开展新的林地落界工作,确定全县林地红线。一是以林地、非林地交汇处做为“修边”重点,全方位复核;二是林地内部明显错误或有误差达不到精度要求的,要及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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