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市函[201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3-24
【实施时间】 2011-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7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函〔20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日前,文化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自2011年3月1日起在网络游戏行业全面实施“监护工程”。为全面推进“监护工程”的实施,评估实施效果,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决定定期开展“监护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每季度末认真填写《“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情况季报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打印盖章后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首次提交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7日)交注册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jianhujibao@gmail.com。

  

  二、请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监护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首次提交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4日)报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

  

  三、文化市场司已委托相关机构对“监护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全面核查,核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情况季报表》(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