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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离岛旅客,是指年满18周岁、乘坐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境内外旅客,包括海南岛内居民。 身份证件,是指境内旅客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旅客护照等。 第十七条 免税商店暂停、终止以及免税品进口、入出库、销售、核销等,参照现行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4月20日起实施。 附表:离岛旅客每人每次购买单一品种数量范围表 附表 离岛旅客每人每次购买单一品种数量范围表
注:1件免税品是指具有单一、完整包装及独立标价的免税品,但套装免税品按包装内所含免税品的实际件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