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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从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效率意识、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等方面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实行行政问责制度,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5个中央增投项目建设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一是要确保未开工项目-(城厢区城港大道坂头安置房配建廉租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城厢区政府务必在11月30日前说明原因并承诺开工建设计划上报市政府,明确每个环节中的时间节点,确保项目于12月中旬前开工建设;二是要加快4个滞后项目(涵江区卓坡社区经济适用房配建廉租住房项目、赤港廉租住房二期项目、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区配建廉租房项目、秀屿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配建廉租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政府必须在11月30日前制定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上报市政府并严格按计划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1-9月份全省廉租住房建设与保障情况的通报(闽政办[2009]169号)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