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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3-22
【实施时间】 2011-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8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二〇一一年度《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年检的通知


  

  
  

  西安市地税各分(县)局及各有关技术贸易单位:

  为加强我市技术市场管理,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对技术市场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度《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年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2011年3月25日至4月29日。

  二、年检范围:西安市行政区划内已办理过《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2010年6月30日前核发的资格证)并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贸易活动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

  三、年检机关:西安市科技局,各技贸单位的税务主管机关。

  四、材料准备:

  (一)填写《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年检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开展经常性技术贸易活动的证明(2010年度所签订的经过技术合同认定机构认定的各类技术合同);

  (三)2010年各技贸单位进行技术交易结算时使用的发票;

  (四)如企业情况有变动,请填写《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变更申请表》(附件三),并附带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五、年检内容:

  (一)各持证单位的技贸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携带必备材料到西安市科技局进行年检,其主要内容为:

  1.检查当年所签订的技术合同是否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认定登记;

  2.各用票单位进行技贸活动时开具的发票额是否与技术合同约定价款相符;

  3.为被检单位的《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加盖年检章;

  (二)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进行“西安市技术贸易专用发票”的检查,其主要内容为:

  1.使用发票的应检单位的《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是否已经过年检;

  2. 技术贸易单位是否有利用技贸发票进行偷税、逃税及其他涉税违法行为的问题;

  3.有无其他违反发票管理的行为;

  4.对有违法或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处罚。

  六、其它说明:

  (一)对连续三年未进行技术贸易活动的单位,将取消其技术贸易资格证。

  (二)凡不按时进行年检的单位,被视为自动放弃其技术贸易资格。

  (三)对通过年检的单位,市科技局与市地税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将年检合格的技贸单位名单汇总,发各有关税务管理部门,供其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时参考。

  年检部门:西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68518763

  联系人: 杨林  张梅竹

  年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2楼

  技贸资格证办证部门: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层1-23窗口

  联系电话:029-86785043

  联系人:黑明明

  办证地点:凤城八路95号

  

  附件:

  1.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年检申请表

  2.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年检章样章(二〇一一年度)

  3.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变更申请表

  4.西安市技术贸易资格证申请表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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