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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2月:组织开展以冬季施工质量管理为重点的执法检查。 (五)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网格执法工作时,应依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网格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京建质[2006]662号)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和管理职责,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和措施、工作目标和要点。 三、对于在市、区(县)两级网格执法工作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特别要对结构实体阶段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重点打击,并采取约谈告诫、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应采取限期停止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招标投标资格等行政管理措施,纳入动态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监管。对于涉嫌犯罪的,要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报检察机关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