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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用事业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省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局、处),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和全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意义重大。现将《2011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2011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基本要求,以污水垃圾、园林绿化、城市容貌整治、道路交通、公用事业服务等六个专项提升行动为重点,以完善数字化城管平台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推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水平 (一)开展污水垃圾专项行动。按照“完善、提升、延伸”的思路,出台城镇污水垃圾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市完善或改造县城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面提升污水和垃圾设施处理水平,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向村镇延伸。摸清三年项目建设改造底数,提请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研究落实省级资金支持方案,制定出台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完善每月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建立项目进展困难约谈制度,加大工作督导力度。 (二)开展园林绿化专项行动。按照“创建、增绿、提质”的思路,出台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市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大幅度增加中心城区绿量,全面提高园林绿化水平。摸清园林绿化基础指标,设定三年工作目标,提请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园林绿化工作会议,部署今后三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1、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召开创建园林城市现场会,对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举办园林局长培训班,就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和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专题培训。组织专家对具有创建任务的市县,进行实地督导和技术指导,协助有关市、县力争创建1个国家园林生态城、1个国家园林城、3个国家园林县城,完成15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验收和命名。 2、增加城市中心区绿量。部署城市植树、园林式单位创建、游园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十佳公园、星级公园创建。指导各地新增绿地15000公顷,其中设区城市新增绿地8100公顷,完成植树3000万株,新建公园、游园绿地1000个以上,生态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 3、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指导各地改造提升城市公园、广场、游园,提升雕塑、小品的建设水平,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加强城区水系整治和滨水景观建设,提升园林绿地管理养护水平。举办河北省首届园林博览会,协调做好园博园规划、建设工作,确保如期开园。 4、大力开展绿道绿廊建设。出台开展绿道绿廊建设的指导意见,编制省级绿道绿廊总体规划、绿道绿廊规划设计指引、绿道绿廊建设导则等配套文件,指导各地大力开展绿道绿廊建设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环首都区域绿道绿廊,基本形成连通全省的省域绿道绿廊。 二、完善基础设施承载功能 (三)开展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按照“强化、提升、优先”的思路,出台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市强化道路交通规划建设,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联合公安厅、省交通厅设定三年工作目标、安排年度重点工作,着重解决路网结构不合理、交通微循环不畅、城市拥堵严重的问题。建立工作进度季度报告制度,加强工作督导考核。 (四)强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完善路网结构布局,实施城市路网三年完善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城市支路、小街巷,打通“断头路、卡脖路”等交通节点。加大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资金投入,提高设施养护管理水平,设施完好率水平达到80%以上。出台城市综合管沟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编制综合管沟建设管理导则,指导设区市开工建设综合管沟示范项目。举办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培训班,提高设施建设和管理人员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