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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五)加强城市供水安全管理。以确保城市供水安全为目标,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监管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意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具体要求尽快落实到位。加强供水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快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改造制水工艺,抓好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继续实行城市供水水质督察制度,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对设区市公共供水企业出厂和管网水质进行两次检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十六)加大燃气安全工作力度。开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贯活动,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坚持执行燃气行业日常安全检查和抽查制度,把立足点放在燃气生产、供应、使用的各个环节,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督导各地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实处,真正发挥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作用。继续抓好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