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承德市城管局、张家口市园林局、保定市公用局、廊坊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速推进城镇化,不断提升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区域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构建特色明显、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环境宜人的发展环境,省厅制订了《关于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速推进城镇化,不断提升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区域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构建特色明显,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生活环境,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思路,创新理念、完善措施,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全面实施“园林绿化上水平”行动,统筹推进园林绿化建设,使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为环首都绿色经济圈产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加快园林城市创建步伐,2013年建成环首都园林城市带,廊坊市(广阳区、安次区)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12个县(市)都要建成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2015年全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三年内要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标识规范统一的环首都绿道网系统;每个县都要建成1个3000亩以上森林公园;2015年,12个县(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2.5平方米,绿地率大于40%,绿化覆盖率大于45%。 二、重点工作 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各县(市、区)要结合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攻坚提升行动工作,突出抓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区增绿、精品工程、园林城市创建、绿道系统建设等工作。 (一)抓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加快规划编制步伐。绿地系统规划要与绿色产业布局相结合,与休闲产业相结合,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宜居生活基地相结合,与绿道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内容,突出地方特色。廊坊市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对绿地系统规划进行修编,其它各县(市)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加快编制绿地系统规划,2011年4月底前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 (二)抓好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各市、县合理安排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明确时间节点、任务节点,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2011年涿鹿、赤城、香河、大厂县要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2012年涞水、滦平、固安县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2013年三河、涿州市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丰宁县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2015年12个县(市)全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三)抓好公园绿地建设。统筹考虑整个区域的山体、湿地、森林、河湖水系以及公园、游园等公共空间,积极推进郊野公园、生态休闲公园、城市综合性公园、街头社区游园建设,形成大中小级配置合理的公园绿地体系;三年内,每个县都要建成1个3000亩以上的森林公园,1个以上城市综合性公园。 (四)抓好城区重点部位的园林绿化建设。要高标准搞好城市交通干线、主干道、出入口、迎宾线等重点部位的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城市整体景观形象。新建和改造的城市道路,包括公路、铁路、轻轨、省道、国道,原则上道路两旁都要按照50-100米的绿色景观带来规划建设,12个县(市)每年都要建成2条以上园林绿化精品街道。 (五)抓好“6基地”的园林绿化建设。结合养老基地、健身康复基地、休闲度假基地、宜居生活基地等6基地建设,谋划实施一批高标准的园林绿化项目,起到骨干示范作用,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成精品工程。 (六)抓好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绿道网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周边山体,河道、湖泊、防护林带、森林公园等场所,加快区域绿道网建设,三年内要形成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系统健全,交通便利,植物搭配合理,集环保、运动、休闲、旅游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绿色开敞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