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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构。环首都的4个设区市都要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指导各县(市)搞好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12个县(市)也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机制,做到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考核“五个到位”。 (二)科学制定规划。每个县市既要有远期规划,又要有年度规划和季度具体计划,要规划到具体项目上,规划到具体地块上,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 (三)创新体制机制。园林绿化建设形成以县(市)投入为主,拓宽资金渠道,整合农业开发、国土整治等方面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园林绿化项目建设。 (四)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各市、县每季度(月底前)将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及重大园林绿化项目(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建设进展情况经设区市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厅,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同时,省里将定期对各市、县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监督考核。省厅每年将定期对各市、县进行督导检查,年底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各市也要相应的制定园林绿化工作考核办法。 请上述四个设区市尽快确定本市负责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园林绿化工作的部门和联系人,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省厅。 附件一: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重大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统计表 县(市)名称: 时间:2011年-2015年
附件二: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园林绿化重大项目建设及园林城市进展情况统计表 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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