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登录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网友们正在搜索
·
陕西省实施
1年前
·
上海市实施
1年前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
1年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1年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
1年前
·
建设项目
1年前
·
海
1年前
·
关于印发
1年前
·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1年前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
1年前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请在此输入缺失的法规标题!
多长时间收录?
添加进我的法规库
|
放入浏览器收藏夹
|
转发好友
取消
【法规名称】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闽东建设发展总公司产权和出资人划转变更为宁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颁布部门】
宁德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文[2009]409号
【颁布时间】 2009-11-18
【实施时间】 2009-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0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闽东建设发展总公司产权和出资人划转变更为宁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闽东建设发展总公司产权和出资人划转变更为宁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宁政文〔2009〕409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研究同意你委按照《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政文〔2007〕19号)精神,将宁德市建设局所出资的闽东建设发展总公司全部产权划拨给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持有,由市国资委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
特此批复。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
宁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德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德市开展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二届闽台名优特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自查情况的函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和业务用房总体建设规划的批复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区局部调整飞鸾镇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蕉城区局部调整三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宁德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寿宁县局部调整鳌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全市重点专项工作责任状开展考核检查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节能减排办关于宁德市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监察局关于宁德市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搜索: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