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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52号
【颁布时间】 2011-03-10
【实施时间】 2011-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1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重点部门预算支出时效性考核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重点部门预算支出时效性考核情况的通报

  (甘政办发〔2011〕52号)


  

  省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督促省级各部门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时效性、均衡性管理,省财政厅根据《甘肃省加强财政支出时效性管理暂行办法》(甘政办发〔2009〕46号)规定,对20个省级重点部门2010年度财政预算支出时效性管理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考核评估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劳教局、省建设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为切实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政府决定对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分月执行进度达到时效性规定要求,年终财政预算支出时效性考核指标达到105.4以上的7个被考核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现通报如下:

  

  一、省教育厅,支出时效性考核指标为129.85,奖励资金70万元;

  

  二、省农牧厅,支出时效性考核指标为123.94,奖励资金60万元;

  

  三、省民政厅,支出时效性考核指标为113.7,奖励资金50万元;

  

  四、省交通运输厅,支出时效性考核指标为112,奖励资金60万元;

  

  五、省水利厅,支出时效性考核指标为109.17,奖励资金50万元;

  

  六、省卫生厅,支出时效性考核指标为107.75,奖励资金50万元;

  

  七、省公安厅,支出时效性考核指标为105.44,奖励资金50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厅在2011年预算部门的公用经费预算中予以追加,主要用于重大项目管理督导检查和改善部门办公条件。

  

  希望受到奖励的部门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今年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工作。其他部门要对照检查,寻找差距,以开展“财政支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努力,改进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时效管理,提高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分配拨付到位,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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