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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赵家园小区定向销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俊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河县赵家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宁河县芦台镇南部承建的赵家园小区为定向销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该小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112400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408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4250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