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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办发[2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03-09
【实施时间】 2011-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1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2.强化效能评估结果应用。进一步拓展电子监察效能评估范围,建立行政处罚效能评估体系,将行政审批效能评估与行政处罚效能评估结果纳入全市行政效能暨软环境测评以及政风行风评议指标,促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深入推进。(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3.健全网上社会评价机制。进一步畅通公众评议渠道,健全评议反馈制度,各部门对所有征集意见实行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接受市民评价,并将回复结果、市民评价在网上公开。(牵头部门:市法制办)

  (五)健全配套制度。

  1.制定网上政务大厅管理办法。建立网上政务大厅日常维护、动态调整机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牵头部门:市政府效能办)

  2.制定在线办事管理办法。建立在线办事专人负责制度、在线咨询专人值守制度和限时办理制度,确保网上政务大厅与实体大厅无缝对接。(牵头部门:市政务中心)

  3.制定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投诉制度,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入推进。(牵头部门:市政府效能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落实各级责任。成都市网上政务大厅的日常维护工作由市政府效能办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将网上政务大厅日常维护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确定专门处(室)负责。各区(市)县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专项督查考核。市政府效能办要会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对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格问责。

  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设网上政务大厅是一项全新的创新性工作,各区(市)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切实提升区(市)县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的总体水平,推进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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