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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围绕我市新兴产业技术发展的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等科技资源建设项目,由市科技部门会同依托的技术服务机构制定科技资源建设实施计划,列入各级科技经费预算予以支持。 (三)符合公益性和基础性科技资源建设范畴的项目,由科技资源拥有者申报,经市科技部门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后,列入科技发展计划工程技术中心及“一网两库”专项,给予运行经费补贴和升级改造补助。 (四)申请市县两级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单位,应先编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购置建设目标的必要性,科研项目需求程度、共享方案、购置预算方案和实施管理等),由科技、财政等部门组织技术、经济、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或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必要性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审批购置的参考依据。 五、精心组织,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是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中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建立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以及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参加的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省城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科技资源开发建设的依托机构,保障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创新体制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科技资源调研,了解掌握省城科技资源状况及开放共享情况。进一步突出顶层设计,加强整体规划,通过政府引导,以增量投入激活存量资源,以开放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激励政策,促进科技资源拥有者开放共享行为,保障“谁开放、谁受益”;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扶持,实现“谁服务、谁受益”;支持科技资源需求者积极使用科技资源,做到“谁使用、谁受益”。加强特色专业领域与服务应用行业科技资源建设,积极引导科技资源向园区、企业集聚。 (三)强化监督管理。“一网两库”服务平台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发有序和管理规范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平台建设项目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情况。由各级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科技资源的拥有者应接受开放共享服务情况检查评估(包括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功能开发、条件保障等内容)。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人才培养。要高度重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专业人才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人才评价和分配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加强科技资源开发共享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专业技能等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营造社会环境。积极宣传“一网两库”服务平台及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提高各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对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认识,营造促进省城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在太原市“科技奖”的“先进技术服务机构”奖项中,对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