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执行《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2009年11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鄂政办发[2009]104号文),成立了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省环保厅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即将制定下发《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现就执行《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统一领导,制定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落实《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切实做好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抓紧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迅速成立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环境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监察组、应急救援组、专家咨询组等必要的机构。要及时制定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环境应急预案,细化实施方案,报省环保厅备案。 二、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要按照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和《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在省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作用。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突发环境事件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三、迅速开展全面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要严格环境管理,防止辖区内的污染处理设施因冰冻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运转不正常,对环境风险较大、因停电停水可能产生污染事故的企业减少生产负荷或停产;若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责令立即停产;对使用和存放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源的单位,要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杜绝因冰冻造成存放器皿或设备损坏而发生环境污染泄露事故;要督促各排污企业立即启动冰冻期环境应急预案,严防不法企业在停电、停水时偷排污染物,以冰冻为由停止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借铲雪、扫雪机会乱倒固体废弃物;要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密切关注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污染事件。 四、加强预测和预警和信息报送。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处置。并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24小时值班,每天向省环保厅报送应急值班情况(电话及传真:027-87167100)。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要及时报送本辖区环境监测情况等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尤其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信息;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信息。 五、要明确应急响应的要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ⅳ级应急响应后,各级环保部门应迅速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传播预警信息。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各级环保部门应在1小时内提升响应级别,增加应对措施,分管领导到岗指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各级环保部门应在1小时内提升响应级别,主要领导到岗指挥。迅速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本部门应急响应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迅速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等环境要素特征,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要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