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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扶绥种畜场新建科研业务楼项目立项的批复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你局《关于广西扶绥种畜场新建科研业务楼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桂渔牧计函[2009]1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广西扶绥种畜场科研业务工作的条件,增强良种培育后劲,促进畜牧业发展,同意建设广西扶绥种畜场新建科研业务楼项目。 二、项目建设总规模1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实验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用房等。办公用房人均面积、装修请严格按照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标准进行建设,实验用房请严格按照国家对实验室、建设用房规范进行建设,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部门预算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待建设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